多謝代理主席。我發言支持通過《2025年銀行業(修訂) 條例草案》(“《條例草案》”)。
2024年,詐騙個案大幅飆升至接近45 000宗,較2021年增加逾倍,市民損失金額高達91.5億元。新聞不時會聽到長者被騙光所有財產、內地學生被騙數百萬元的個案,顯示香港正面臨前所未有的金融犯罪挑戰。
現時銀行間訊息交換平台只涵蓋企業帳户,但高達90%的詐騙相關活動是透過個人帳户進行,而銀行無法共享可疑個人帳户的交易資料,導致騙徒利用漏洞,跨銀行轉移非法資金。《條例草案》 旨在堵塞現時銀行體系的漏洞,透過建立自願資料分享機制並提供 “安全港”,允許銀行在發現洗錢、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等受禁行為時,自願與其他認可機構分享個人關鍵資料,例如銀行帳號、交易對手資訊等,以縮小資訊差異。
透過金管局指定的平台,包括警方運作的訊息交換平台,以及由香港銀行同業結算有限公司運作的資訊平台,即時交換資料,加速攔截非法資金。平台的安全性高,金管局亦可以完整控制資料處理,有助提升可疑交易報告的質量,協助執法部門打擊跨境犯罪。
資料共享機制按情境分為兩種程序,目的是為了在風險管控效率與保護客户私隱之間取得平衡。對初步可疑活動啟動“請求/回應”程序,透過與其他認可機構溝通來釐清狀況,對於高風險交易就即時向多家銀行發出“一對多”的主動通報程序,透過快速預警,大 幅壓縮騙徒反應時間,阻斷可疑資金流到境外。
對銀行而言,自願加入分享資料機制,有助加強銀行反詐騙措 施和提高客户的信心。現階段參與的大型和中小型機構達到10間, 企業和個人帳户的覆蓋率達75%。
美國、英國和新加坡均已引入金融機構自願資料分享機制,《條 例草案》的修訂符合了“財務行動特別組織”的指引,迎合國際打擊金融犯罪趨勢。面對日益猖獗的跨境詐騙活動,《條例草案》有助 迅速填補資訊缺口,令其他銀行在接獲預警後即時提高警覺,阻截可疑交易,減低詐騙案中損失的金額,同時強化香港作為國際金融 中心的公信力。
但是,我想提醒政府,我認為金管局應鼓勵更多銀行參與資料分享機制,不參加的銀行則須解釋為何不加入機制,以免有關銀行如同陳振英議員所說,成為行騙集團的開户首選,令銀行因為不參與資料分享機制而變成騙徒的幫兇。因此,達到更高的自願參與率 (例如100%)非常重要。
代理主席,我謹此陳辭,支持《條例草案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