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謝代理主席。我發言代表保險業界支持《2024年公 司(修訂)(第2號)條例草案》。
多年前因為稅務和規管的原因,不少企業(包括香港的保險公 司)選擇在海外離岸“稅務天堂”註冊。近年,這些“稅務天堂”的稅率 和合規成本均大幅提高,令以往的經濟誘因消失,不少企業和保險 公司都希望將註冊地遷回香港。
在現行制度下,非香港法團若要遷冊來港,須在原註冊地將公 司清盤並在香港成立新公司,或通過法院核准的安排,才可將公司 轉為在香港成立的合資附屬公司。換言之,遷冊來港須通過複雜的 司法程序,非常耗時且成本高昂。《條例草案》回應市場需求,引入公司遷冊制度,簡化行政程序,大幅降低保險公司及其他非香港 法團回港的成本,並允許企業直接保留現有法律地位遷冊來港,免除繁瑣流程,縮短海外公司完成遷冊程序所需的時間。業界對此表 示歡迎,5至6間中大型保險公司亦準備在《條例草案》通過後盡快 遷冊回港。
為了避免某實體一旦未能在遷冊日後120日內在成立地撤銷註冊,導致喪失作為經遷冊公司的註冊身份,須於短時間內在保險人或銀行規管方面作出相應改變,《條例草案》要求非香港保險人須獲保險業監管局發出的“不反對信函”,並在原註冊地完成撤銷程序後,方可成為經遷冊公司的保險人。換句話說,這等同於將它們與本地保險公司置於同一監管框架,有助維護市場的公平性和保單持有人的權益。另外,政府亦積極回應業界的意見,將在原註冊地撤 銷註冊的期限由60日延展至120日,降低企業行政壓力,在行政效 率和合規需求之間取得平衡,充分體現政府和業界的良性互動。
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律體系、良好的商業環境和國際級的專業服 務網絡,是亞太區保險業務的核心樞紐。預計《條例草案》實施後, 將會吸引更多本地和國際機構透過簡化的公司註冊地程序遷冊來港,為香港和保險業開拓新機遇,提升本地市場的國際競爭力,同 時在審計、法律和會計服務等方面帶來更多就業機會,為香港發展 總部經濟注入新動力,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。業界全力支持《條例草案》,並期望政府加強後續宣傳推廣, 吸引更多目標企業遷冊來港,達致多贏局面。
代理主席,我謹此陳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