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謝主席。我對《2024年牙醫註冊(修訂)條例草案》 (“《條例草案》”)表示支持。現時政府牙科人手極度不足,牙科街症服務長期供不應求,市民要在街上輪候數小時領籌,影響牙齒健康, 所以這次修例絕對有需要和迫切性,可以多管齊下解決牙醫質素和人手不足的問題。
現時本地培訓牙醫人手供應不足,《條例草案》增設新渠道引 入非本地培訓牙醫,即有限度註冊和特別註冊,可以填補現時衞生 署的牙醫空缺。
截至今年1月,370個職位中便有100個空缺。在《條例草案》獲 得通過和實施後,來港執業的門檻適度放寬,相信可以吸引更多非 本地培訓牙醫來港,直接增加公營牙科的人手,縮短基層市民輪候牙醫服務的時間。另一方面,單靠增加牙醫人手並不能夠應付日後 加強牙科護理服務的需要,《條例草案》亦適度放寬牙科護理專業 人員(“牙專人員”)的執業範圍,容許更多牙專人員較獨立地提供服 務,應付實際需要。
另外,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(“牙管會”)過往評審港大牙醫學士 課程時,對於畢業生臨床經驗嚴重不足表示憂慮,多年來就牙管會 評審報告的跟進工作亦未如理想。
《條例草案》規定牙醫學士學生畢業後實習一年,到衞生署服 務可以處理大量各式各樣的奇難雜症。通過實際工作培訓,令他們 更能掌握技巧,而不是在牙醫學院對着人頭模型埋頭苦幹,大大提 升本地牙科畢業生的臨床經驗和技術水平,確保香港牙科服務質素,保障病人福祉。有反對聲音認為,增加一年實習期會破壞牙醫 學生的合理期望和生涯規劃,但相對牙醫長達三四十年的專業生涯 來說,一年其實很短。根基打得扎實的話,對他們日後執業非常有 幫助。此外,實習牙醫可以即時令衞生署人手增加,服務更多基層 市民。
《條例草案》亦改變牙管會的組成和結構,把牙管會委員人數 由12名增至24名,業外委員的人數由3名增至9名,有助把不同意見 帶入牙管會。至於牙管會主席由委員選出,既可以保持專業自主, 亦有助維持機構在業界內的公信力和認受性。為使投訴調查和紀律 程序更具效率,修例後可以設立多於一個初步調查委員會,並加入 業外委員,增加公信力。
主席,我謹此陳辭,支持《條例草案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