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謝主席。我發言支持《2024年保護海港(修訂)條例 草案》(“《條例草案》”)。《條例草案》旨在強化規管大型填海工程 的制度,同時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和非永久填海工 程引入簡化機制,以改善海濱暢達性,優化海濱地帶供公眾享用。
現行《保護海港條例》訂明,維港範圍受“不准填海推定”(“推 定”)規管,但並無具體機制確定個別項目是否具“凌駕性公眾需要”。 有關推定一刀切適用於所有海港填海工程,不利於以進行改善維港 為目的的填海工程,令很多對海港影響輕微的小型改善工程長期受 阻,例如海濱長廊、單車徑、防波堤,影響市民生活質素。
《條例草案》建議,在符合某些特定準則下,為改善海濱而在 維港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或非永久填海工程,可以經簡化程序獲 財政司司長批准豁免不受“推定”規限。就改善維港所涉及的小規模 填海工程,只要是在《條例草案》附表內所指定的海港填海工程, 而建造的構築物、設施或裝置的指明面積不超過0.8公頃,便可獲豁 免不受“推定”規限。另一方面,如非永久填海工程在工程任何時間 佔用的土地面積不超過3公頃,而工程的預計持續期不超過7年,亦 可獲豁免於“推定”。修例後的小規模工程屬於改善海濱項目,日後 可按照精簡程序推行,令惠民項目加快落地,回應社會對優化海濱 的迫切需求。
對於部分人士擔心政府會透過修例推行大規模填海,政府早前 亦澄清並無計劃在維港內進行大規模填海工程,作房屋、商業或工 業發展之用,所以市民無需擔心。維港的夜景享譽國際,是香港重 要的天然資產,吸引世界各地旅客慕名而來。保護維港已是社會的 共識,藉着這次修例規管維港填海工程,訂立清晰機制,有助守護 維港的核心價值。修訂條例顯示香港在保護維港與推動城市可持續 發展之間取得平衡的重要一步。對必要的工程拆牆鬆綁,逐步改善 維港海濱設施,強化海港功能,令更多市民和遊客均可以享受美好 的維港海濱。
最後,我表示支持發展局有勇氣就過時或經時間考驗後證明不 符合實際需要的條例提出修訂,令香港的發展能夠與時並進。
主席,我謹此陳辭,支持《條例草案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