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)
主席,香港長久以來分開法定假日和公眾假期。一般勞 工階層享有 12 日法定假日,而一般文職則享有 17 日公眾假期,兩者每年相差 5 日,既不公平,也不合理。政府提出《2021 年僱傭(修訂) 條例草案》(“《條例草案》”),分階段將兩者日數劃一為 17 日。雖然內容有不理想和具爭議之處,但我原則上是支持的。
我過往一直支持將兩類假期劃一。只要僱主有能力承擔提供額外 假期的成本,劃一其實越快越好。事實上,政府在 2015 年曾向立法 會報告,假如將兩類假期日數劃一為 17 日,實際只須多付 18 億元的 薪金。這款額是以 2011 年的薪金水平計算,當時估計放取法定假日 的僱員約有 100 萬人。坦白說,當時 18 億元的薪金,對中小型企業 (“中小企”) 的僱主而言,是相當沉重的負擔,但對當時庫房充裕的政府而言,卻只是小數目。因此,我當時建議由政府支付 18 億元,資 助 100 萬名勞工,每年多放 5 日假期,讓商界及勞工界可以有時間慢 慢討論,研究將兩類假期劃一。
多年來,勞工界和我均多次向上屆特首和財政司司長提出劃一假 期。時至今天,雖然政府願意劃一假期日數,但卻不會出資,改為用 8 年逐步實施。這個方法較慢,但現實是要大量中小企即時支付全數 額外的薪金金額,在今時今日的環境下很難做到。原本由政府資助, 也是可考慮的方案,但如今庫房因 “救災” 而出現赤字,相信庫房也無 能為力。因此,在衡量各項因素後,我傾向支持政府的建議。
今天的另一項爭議,是外籍家庭傭工 (“外傭 “) 會同時享有新增的法定假日。目前,超過 30 萬個家庭需要聘用外傭,負責照顧家庭的起居飲食,他們的職責相當重要。如果即時增加 5 日法定假日,很多 家庭會直接受到影響。即使僱主願意支付額外薪金,也未必能夠聘得合適的替工 。 如 要照顧小朋友和長者則更難, 有時候有錢也聘請不到,屆時可能產生不少問題。
另一方面,對於外傭應否享有同等權益,社會有不同的意見。但是,正如政府解釋,如果今次劃一假期將外傭摒諸門外,會涉及公平問題,因為外傭一直與本地僱員享有《僱傭條例》的權益,而香港亦必須遵守相關的國際公約。我知悉不少僱主有強烈意見,現在分階段實施 , 讓 家庭可以慢慢 過渡和 適 應 , 也是平衡各方意見後提出的方案。總括而言,目前經濟仍處復蘇初期,生意難做,個別行業甚至處於困難時期,商界難免對《條例草案》有保留,甚至有強烈意見。因此,在推行時間上,現在並非最佳時機,但政府並沒有選擇等待,而 是採用這個折衷的辦法,我認為這也是情理兼備的處理方式。
過去立法會面對反對派的阻撓,令政府立法困難重重。現在立法會重回正軌,政府今天便把這項關乎重要民生問題的《條例草案》提交立法會表決。雖然有關建議須用 8 年分階段完成,但公道一點來說,政府有決心解決民生的問題,我希望今屆和下一屆政府可以繼續秉持這種態度,為香港人解決各項深層次矛盾。多謝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