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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會工作

《改革香港醫務委員會》議案發言(2024.05.23)

陳健波議員: 多謝主席。香港的醫療質素屬於世界一流,政府又為市民提供收費低廉的醫療服務,有很多外國朋友都相當羨慕。不過,亦有不少市民對醫療體系有怨氣,其一是因為醫護人手不足,但以前又長期無法招募外地醫生來港,導致市民看醫生需要輪候很長時間;其二是醫療事故頻生,我相信大部分醫生都是盡心盡責服務市民,但總有少數害群之馬失德犯錯,接受醫委會紀律研訊,即使投訴成立但大多緩刑了事,市民心中不服,難免指責是“醫醫相護”, 由於這些案件經常被傳媒報道,醫委會的公信力早已江河日下。多謝張宇人議員提出今天的議案,我相信香港需要提升醫療服務,改革醫委會是其中一項首要工作。

近日發生的社會工作者註冊局風波,正好反映出所謂的專業自主,其實與時代已經脫節。事實上,政府在2018年曾經成功改革醫委會,增加委員人數,加入病人組織及消委會代表,在全部32名委員中,有一半是由醫生及業界提名及選出,另一半由政府根據類別委任。但是,法例同時列明當中24名委員須為註冊醫生,非業界只有8人,所以該次改革只是換湯不換藥,醫委會仍然由醫生主導。有分析指出,由醫生選出的委員,容易混淆角色,以為自己是代表醫生,忘記了真正的工作是監察醫生。

根據中文大學在2013年進行的研究,指出海外醫療規管模式近年有重要轉向,包括業界由以前自我規管,改變為由專業與公眾合 作規管,目的是加強向社會問責。事實上,醫委會的行事模式明顯不符合公眾期望,現今互聯網已經令世界變得高度透明,所以問責、 公開及公平才是國際大原則,醫委會亦應朝這個方向發展。

我相信未來醫委會最少要有3類人士參與。首先,仍然需要有一 定比例的醫生,因為醫學專業的問題,必須由醫生決定。其次,應該增加政府、財務及法律的專業人士,因為醫委會會影響到醫療政策及公共財政;近年醫委會的決定,例如聘請海外醫生的問題,往往與社會主流意見相違背,反映出醫委會缺乏其他專業意見,思考問題不夠全面。其三,是要有更多能夠代表公眾的各類社會人士。我相信由這3類人士均衡參與,醫委會便可以兼顧專業及社會的利益和責任。

在2018年改革前,醫委會積壓近千宗投訴個案,每宗投訴平均 要6年時間完成。改革引進大量審裁員,政府預計審理時間可減至 2年,但我真的不知道現時實際上是否已達到這個目標,不過由於 研訊小組仍然由醫生主導,難免會被人質疑為“醫生審醫生”,同時 有不少個案的確未能服眾。所以,我認為可以考慮採用英國的做法, 將醫委會的聆訊權力分拆,另外成立醫療審裁處,獨立處理紀律研 訊工作。

在2011年以前,英國與香港一樣,經常出現醫療事故及醜聞,英國醫學總會處理紀律研訊,亦被批評為“醫醫相護”,未能令公眾信服。2011年英國最後決定重整架構,包括成立醫療審裁處。審裁處名義上向醫學總會負責,但實際有決策自主權,並任用大批非業界人士成為審裁處委員,每年更要向國會匯報,以挽回公眾信心。

主席,外國其實早有不少改革,很多經驗都值得香港參考,我希望醫委會以社會利益為出發點,齊心改革醫委會制度,以恢復市民信心。

多謝主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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